休宁吸毒后尾随女工施暴凶手 高院二审维持判死刑

05.11.2015  03:18

  记者昨从安徽省高院获悉,该院日前对去年8月20日发生在休宁县东临溪镇的杀人案凶手许前亮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被告人许前亮的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许前亮的死刑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去年8月20日2:30许,许前亮吸食冰毒后驾驶摩托车尾随下夜班骑电瓶车回家的女工舒某,当行驶至休宁县东临溪镇三村村千秋桥时,许前亮用拳头、斧背击打舒某头部,舒某滚滑至河边,许前亮残忍地将其头部浸入水中,直至舒某不再动弹,才驾摩托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