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可上网查询企业信用

29.09.2014  12:26

  合肥在线讯(戴小花 文/图)安徽省政府新闻办9月28日发布消息,从今年10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转而实施企业的年度报告制度。今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类市场主体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吴良斯介绍,今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报送2013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年报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信息、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站经营的名称、网址,企业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纳税信息等相关情况。

  《条例》同时明确,经过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另外,为了保证这些信息真实准确,工商部门还会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摇号抽查。

  根据公示制度规定,若企业未正常报送年报或公示信息,将会进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利用社会化监督,由社会判断企业信用度,选择是否与企业开展交易。

  据了解,企业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4类情况将进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