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废止57份价格规范性文件 涉及药品价格教育收费等方面

05.09.2015  14:52

  随着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9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物价局公布了第一批废止57份价格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不再起作用。其中就包括驾驶员培训管理、药品价格、教育收费管理等多个曾经起过重要作用的文件。

  根据通知,各地价格部门要按照凡是与定价目录内容不相符的价格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或修订、由政府制定的文件提请当地政府清理的原则,全面、细致地开展清理工作。2015年年底前必须对外公布清理结果,同时做好各项价格政策与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的对接落实,确保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顺利实施。(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