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发红包为名 男子诈骗近万元

09.03.2016  12:25
摘要 福建泉州一名男子,利用代发微信红包可以赚取抽头的游戏规则,在收取滁州市一名市民的8800元押金后,销声匿迹。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微信里发红包、抢红包,是不少市民热衷的社交和娱乐方式。然而在火热背后,微信红包也被不法分子盯上,赌博、诈骗暗藏其中。福建泉州一名男子,利用代发微信红包可以赚取抽头的游戏规则,在收取滁州市一名市民的8800元押金后,销声匿迹。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代发红包为名男子收取押金后消失

  福建泉州男子王某某,干个体户经营,日子过得不错。王某某喜欢玩微信,加入不少带有赌博性质的微信红包群。

  2015年3月,一名微信好友将他拉到一个“红包福利群”,王某某平时在里面经常发些免费红包。不久,一名叫“安吉拉”的女性微信好友,询问王某某可有红包群,说她朋友想做“代发手”。

  微信红包赌博中一个关键人物角色就是“代发手”,如果说赌博的参与者很多时候不仅赚不到还会赔钱,但“代发手”则是稳赚不赔的。由于微信系统规定每人每天发红包的限额是5000元,于是代人发红包参与赌博,从红包里赚取抽头的“代发手”应运而生。

  此前,王某某曾在别的群参与微信抢红包赌博,输了五六万元,他认为输钱和“安吉拉”有关,觉得被坑了。于是带着报复心理,他答应了让“安吉拉”朋友做“代发手”的事情。

  2015年9月,一名自称“安吉拉”朋友的微信号主动加了王某某,询问做“代发手”的事宜。王某某要求对方先打来8800元押金,然后安排代发红包工作,对方很快打来8800元押金,王某某随即就销声匿迹。

  法院判决骗取他人财物犯诈骗罪

  “安吉拉”和她的朋友,真实身份是滁州市两名市民。听闻做微信红包“代发手”能挣钱,不料钱没挣到,还被骗了8800元。于是向滁州市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10月,王某某在泉州被抓获。

  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案发后,王某某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还赃款,获得被害人谅解。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王某某单处罚金1.6万元。

  法官提醒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涉嫌赌博

  法官介绍,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红包,没有营利性质,可以视为赠予,不涉及违法。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抢红包就有涉嫌赌博的嫌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信群主纠集成员进行红包赌博,涉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作为链条上的“代发手”人员从中营利属从犯。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无论任何形式的赌博都是害人害己,不要参与。另外互联网性质的赌博,由于其虚拟的特点,中间往往还隐藏着诈骗等犯罪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参与其中,以防上当受骗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王露露 胡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