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立法计划

24.03.2016  05:01

   ◎全年安排立法项目40件,实行立改废释并举

  ◎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

  ◎严格审查各市报批法规,把好立法质量关

  记者3月23日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日前经常委会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并报经省委批准。在立法方面,今年全年安排立法项目40件,其中审议16件、预备审议4件、调研论证20件,立法工作突出围绕我省“十三五”发展战略重点和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

  从今年开始,全国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陆续展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建设和人大代表工作的新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年内修改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实施代表法办法。为进一步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职能,今年还将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综合性强的立法项目,提请明年初举行的省人代会审议。

  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强化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信息化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改旅游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废止合同监督条例。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始终是人大立法工作的重点。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制定食品安全条例、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湖泊保护条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城镇生活饮用水源水环境保护条例等。

  为使制定出来的地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核心,实行立改废释并举,把立法重点放在关键条款的设计上。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将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对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法规,将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主动帮助把好立法质量关。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