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出台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两类特困人员适应性帮扶与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

23.09.2016  11:0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切实做好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 “两类”特困人员适应性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使他们尽快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市民政局、市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建立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两类特困人员适应性帮扶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对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推进工作落实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要 搞好协调,抓好监管。切实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的联系,在目标任务、阶段划分、工作要求上要与所在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相一致,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搞好工作协调配合;要加强对“两类”特困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帮扶促进日常监管教育工作的落实。 三要 落实责任,确保效果。要把“两类”特困人员适应性帮扶与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活动,形成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要明确责任人,搞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分析问题和原因,巩固成果。

                           (安庆市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