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教育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05.12.2014  11:18

12月2日,休宁县教育局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会,传达上级有关冬季防火会议精神,学习《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

会上,传达了11月26日召开的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省、市、县有关领导在省主会场和市、县分会场有关讲话精神,对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做了布置,要求县教育局有关股室加强对学校防火工作的指导与督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值班巡逻,定期排查隐患,杜绝火灾事故。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家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及省教育厅《安徽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安徽省农村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试行)》、《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试行)》等4个文件,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熟悉以上4个“标准”的内容,并以“标准”为依据对义教阶段学校、幼儿园开展工作指导、管理、督查和评估。(特约通讯员:程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