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积极构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体系

12.11.2015  12:22

 

日前,亳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等5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推动全市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通知》提出,到2016上半年,全市所有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到2016年底,建立市级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库。以案释法活动覆盖“法律七进”各类普法对象,媒体定期公益性发布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社会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

    《通知》规定,以案释法工作坚持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必要性等4项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典型案例筛选发布、以案释法媒体传播、以案释法宣传讲解、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以案释法律师宣讲制度等6项基本制度,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各项以案释法具体工作制度。各级司法、执法机关与法律服务机构在审判、检察、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工作实践中,发挥各自工作职能,并结合“法律七进”、“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公民旁听庭审、徒步普法行等重大普法活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通知》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沟通、队伍建设、考核考评等4项基本要求,以案释法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主管部门要提高以案释法工作的认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出发,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努力在全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法治亳州建设贡献力量。

(亳州市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