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司法局民生工程工作获“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10.05.2017  13:48

 

日前,在亳州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印发的《亳州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关于表扬2016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中,亳州市司法局被授予“2016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并获得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项奖金5万元。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三年在省厅考核中位居前三,2016年度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民生工程”全局“一盘棋。成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对各实施单位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考评、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封信”制度,对落后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开展督查和绩效考核,确保顺利完成民生工程工作。

二是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亳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亳州市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下发2016年度全市法律援助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分解目标任务,统筹兼顾,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加强与财政的对接,争取足额落实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确保民生工程不因资金问题受到影响,确保案件补贴及时发放。

三是深化便民措施,促进民生工程落实。全市16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326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全部统一标牌、标识。在窗口显著位置设立法律援助投诉管理办法,公开投诉电话、网址、电子邮箱,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法律援助网络。全面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畅通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市各中心共接待咨询10321人次。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援助质量。成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案件评查、案件旁听庭审及优秀案例评选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案件的审查审批,指派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采取旁听庭审、案卷评查、回访受援人、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实际援助效果的考核评价。

五是加强广泛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工具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范围、申请方式、联系办法,提高社会知晓率,让群众广泛知晓获取法律服务的渠道,不断扩大法援的社会影响力。2016年,亳州市司法局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在亳州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台《走进农家》栏目中做法律援助宣传广告。利用徒步普法的形式,每月进行一次徒步普法,每月一个主题,深入乡镇、农村,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

该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法援目标要求,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全部完成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16年全市各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1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2.3%。

                                                                                      (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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