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元宵节禁放令效果明显 市委市政府向市民发出感谢信

08.03.2018  01:31

今年元宵节期间,因采取严格的禁燃禁放措施,亳州市基本实现“零燃放、零火灾、零伤亡”目标,空气更加清新,环境也更加整洁。为此,3月5日,亳州市委市政府发了一封感谢信,就“禁燃禁放”工作向全体亳州市民致谢。

2018年春节期间,亳州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短时间内空气质量恶化。1月1日至2月27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00.3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初步目标(55微克/立方米)高出82.4%,绝对值位列全省第一;2018年春节假日期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124.1微克/立方米,最大小时浓度高达1089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国第一,空气质量呈恶化趋势,开局十分不利,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力巨大,形势异常严峻。对此,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厅要求,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元宵节期间实施禁放烟花爆竹措施,坚持上下联动,实施分片包干,层层压实责任,对居民生活区、商业铺面等重点区域实行全覆盖全天候巡逻检查。共投入车辆300余辆,人员1.2万余人,并安排专人盯住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区域确保24小时有人看守,强力控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赢禁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亳州市委市政府表示,在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下,禁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3月2日元宵节当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54.2%;空气质量指数(AQI)为92,质量状况为良,禁燃效果明显。

在感谢信中,亳州市委市政府表示,良好的空气质量与“禁放”的实现,离不开市民们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自觉与努力。广大市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亳州蓝”出一份力、尽一份责,充分体现了亳州市民热爱亳州的主人翁精神,也彰显了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热爱环境、崇尚和谐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展现了亳州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

治理大气污染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亳州市委市政府在感谢信中积极表态:将按照“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环保重点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亳州市环境质量改善开局良好目前PM2.5均值同比下降6.6%
为做好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在春节空气污染指数突然升高并被省厅约谈的严峻形势下,亳州市迅速行动,采取措施,扎实强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2月14日,亳州市大气办印发《转发省大气办关于继续采取超常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的紧急通知》,严格落实超常规措施,深入开展城区散煤治理工作,强化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工作。2月22日,召开市区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烟花爆竹禁放相关事宜,发布《关于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并于元宵节期间开展了严格的禁放行动,各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市环保局按照《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建筑工地实行白天和夜间不间断督查,2月份以来,共对建筑施工工地开展27次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工地316个(含重复),下发停工整改通知1个。3月底前继续实施“封土行动”,严查违规开挖土石方作业行为。发现的64起违规开挖土石方行为,即时交办,住建部门对其实施停工整改,并对其中7个项目处以罚款37万元。截至3月13日,亳州市PM2.环保局厅
淮北市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春节期间,淮北市环保局组织成立4个督查组,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