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制报》专题报道亳州创新发布普法工作责任清单

30.09.2016  18:04

 

  9月27日,《安徽法制报》第3版头条刊发题为《亳州创新发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专题报道。报道称,为推进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近日,亳州市法宣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创新导向,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并发布《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亳法宣办〔2016〕23号)。《责任清单》全面详细地明确了各县区法宣办与40家市直单位的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以及实施普法的具体措施、目标效果;并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责任人,以及市法宣办的督查考核责任,切实形成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合力。《责任清单》要求,责任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根据普法责任清单,每年确定一、两部法律法规为年度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以“七五”普法规划为主要宣传内容,以“徒步普法行”、“公民旁听庭审”两项亳州特色普法品牌为主要载体,以“法律六进”、“法律进家庭”及“互联网+法律志愿宣讲”等常规活动为抓手,以各节日节点为重点普法时段,明确职责,强化保障,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责任清单》提出,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核等项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每年度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参加集中学法或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建立机关学法档案,健全机关人员专业法律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地通过集中办班、专业辅导、举办讲座、召开研讨与交流会、组织法律专业知识考试与竞赛等项活动,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责任清单》规定,市、县区两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是实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不定期通过民意测评、抽样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形式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加强经验总结和推介。各级国家机关要经常对本系统、本行业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普法责任制要纳入各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述职述廉述法考评体系,纳入法治创建的考评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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