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生案追责结果一定及时公开

31.01.2015  19:07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代表团会议,对“两院”报告进行审议。“错案追责”、“法律公平正义”等,成为会场上代表们热议的焦点。在芜湖代表团分组审议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翟高潮回应代表们的提问,称于英生案错案追责结果一定会及时对社会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冤案追责让公众知情

  “法院报告中写,于英生案件追责程序已启动。”省人大代表管伟林说,追责过程要还原当时冤案形成时犯的哪些错,为今后办案提出警示,不再重犯错误,不再出现“呼格案”、“于英生案”这样的冤案错案。

  管伟林还提到,追责的过程要分清责任。“有时候不能全部都追责到某一个人身上,追责过程中要分清情况,考虑特定时代背景、当时的办案理念。”他举例说,比如过去有“严打”的大背景。“有罪推定是过去的办案理念,现在是疑罪从无。”所以他认为,仅仅对某一个人、某一两个案件追责是不够的,司法系统要深入反思。

  “现在敢于承认案子办错了,是一个很大的社会进步。”省人大代表杨良金说,对于错案的报道有很多,大家能看见,但错案纠正后的责任追究如何,很少见到报道。“要让公众知晓,要向人大代表通报”。

   副检察长回应:办了错案要终身追责

  昨天上午在芜湖代表团旁听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翟高潮,对代表的一些问题现场回应。翟高潮说,于英生案是我国刑法中遵从“疑罪从无”原则予以纠正的第一例错案。

  这起案件的错案责任追究程序已经启动,翟高潮现场告诉代表,追责结果肯定会向社会公开。根据近期刚出台的安徽省检察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我省将推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也就是说,错案追究没有什么年限上限,办案责任人除了亡故,不管是退休、离岗都要追究责任。”翟高潮这样告诉记者。

  -微话筒

  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得改了

  现行的《安徽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于2006年12月1日施行,目前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已发生变化,建议及时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省人大代表支训民

  食品安全工作得打组合拳

  能否对食品安全工作也像抓大气污染防治一样,出组合拳、打整体战,把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好,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省人大代表李耀才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截至1月29日上午11时,本次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25件,另外建议252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研究,拟作为议案处理的议案共73件,并案后为35件。

  -锐建言

  应加快设立“环保法庭”

  “2007年至2014年,全国有22个省、市、自治区设立环保法庭共计374个,我省却属于环保法庭未建省份。 ”省人大代表朱士群建议,我省应当尽快设立专门的环保法庭,可以将这些环境案件独立受理和审理,有效保全环境证据,实现快速立案、受理、审理和判决。

  “在各级法院设立环境保护专门法庭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创新,也是一个普遍的趋势。 ”朱士群称,我国近年来环境案件按25%的速度递增,按照传统司法程序,这些案件都需要长时间的排队挂号立案。 “环保法庭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环境诉讼上,而且可主动地、能动地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环境疑难案件、环境跨界污染案件的处理,并以司法力量强制执行”。

   个人信息急需立法保护

  12306网站用户信息被曝在互联网上疯传、130万考研考生信息被打包在网上叫卖、买机票的亲们频频收到“航班取消”短信诈骗……人们的生活正在被数字化,人们的个人信息及行为不断地被记录,被分析,被传播着。 “然而,大数据犹如一把双刃剑,它给予我们社会及个人的利益是不可估量的,但同时也带来个人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方面的问题。 ”省人大代表黄仁祝建议,尽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立规,避免个人信息遭滥用。

  “虽然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尚未出炉,但我省可以学习厦门市经验,在省政府立法权限范围内制定 相应 的政 府规章——《安徽省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条例》。 ”黄仁祝建议,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个人信息风险管理,防止在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时出现信息泄露、丢失、损坏、篡改、不当使用等情形;以及明确个人信息泄露的法律责任。(记者赵秀娟、姜志远、吴洋、喻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