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生杀妻冤案始末回顾

19.01.2015  18:11

  于英生错案,是一起发生在18年前的“杀妻冤案”。

  于英生出生于1962年,蚌埠市居民,冤案发生前,他是原东区区长助理。

  1996年12月2日,位于南山路旁的于英生家中,他的妻子韩女士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准逮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奔波申诉十余年,于英生的父亲、兄长一直在为其鸣冤。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于英生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

  2013年11月27日,蚌埠市公安局启动案件再侦程序后不久,曾是一名交警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武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于英生妻子韩女士的犯罪事实。

  2015年1月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武某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杀妻冤案”蒙冤十余年的于英生,作为受害人家属旁听了审判。

  2015年1月5日中午,庭审结束后,于英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嫌疑人武某已认罪,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启动追责程序。

  2015年1月15日,蚌埠市公安局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布,对于英生错案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