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飞机坠水库事故初步审查报告:或为操作失误

24.03.2015  11:02

  事发次日,民航安徽监管局针对此事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昨日记者了解到,22日晚间,该局即已完成了事故初步审查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调查以及李某某的口供等,可初步认定李某某属非法飞行,事故原因或因操作失误。

   两人均无飞行执照

  民航安徽监管局控管处付处长介绍,调查组成立后,就马不停蹄对事故现场、飞行俱乐部等地都进行了调查,并在李某某身体好转后,于22日下午以及昨日下午对其做了调查笔录。“目前事故原因的初步调查报告已经出来,22号晚上递交给了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接下来,针对该起事故的调查还在继续。

  付处长介绍,根据现场勘查以及李某某的口供,可以确定李某某以及机上的王京城均没有驾驶执照,李某某驾驶直升机属于非法飞行。

  事故的发生,他介绍可能有多方面原因。事发那天下午,能见度突然从8000米降至2500米,已经不适合低空目视飞行。与此同时,董铺水库附近多山林,视域更易受到影响。根据李某某本人的口供,当时出现了一些突发状况,他操作失误,导致坠机。具体的事故原因,付处长介绍不日会由合肥相关部门统一发布。

   如何处罚要等报告

  付处长表示,具体如何处罚还要等更具体的调查报告出台,目前尚不便公布。

  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则可依据刑法关于造成重大飞行事故罪等,追究刑责。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