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从教30年以上享国家荣誉

30.12.2015  10:27

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任教3年以上,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近日,安徽省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计划》),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准入规范、保障有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安徽省 教育 厅副厅长金燕介绍,安徽现有中小学专任教师52.7 万人,其中乡村教师16.8万人,占总数的31.87%。2015年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覆盖全省所有乡村教师,每人每月提高200-500元不等。 “十二五”期间,在48个县区建设12085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并将农村教师居住纳入保障房建设规划,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问题。

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初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到2020年,建立起准入规范、保障有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乐于奉献、服务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乡村教师编制按照城市标准核定

根据《实施计划》,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积极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解决教学点、村小学结构性缺编问题,统筹规划在线课堂开设和师资配置,在中心校适当增加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

取得教师资格毕业生下乡任教享补偿

实施计划》将建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的长效机制。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此外,城镇学校新任教师1年试用期满原则上先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初中起点的毕业生通过中考单独提前批次录取,本土化培养五年制专科层次的“一专多能的全科型”乡村教师;高中起点的毕业生通过高考录取到本科类师范院校。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乡村教师住房有保障

“不仅让教师下得去,还得留得住。”金燕介绍,各地要编制“十三五”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纳入“十三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点,分年实施,通过3-5年努力,逐步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问题。

教30年以上乡村教师享国家荣誉

实施计划》还规定,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由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

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获得荣誉证书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