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起冲突,民警来化解

03.07.2015  17:20

    近日,晋熙派出所快速高效处置一起客运班车售乘人员因为购买车票问题引发的矛盾,得到了车站工作人员和乘客的一致好评。

  2015年6月24日11时许,晋熙所接县局110指令,称:在太湖县新城汽车站,有人被打伤了。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处警到场。

  经现场了解,得知:石某某(男,1950年8月12日出生,太湖县江塘乡五星村人)在太湖县新城汽车站准备乘车到安庆去务工,上车购票时,售票员朱某向其索要三十二元车费,石某某只给三十元,后朱某再次向其索要剩余的二元钱,石某某气冲冲从口袋里掏出两元硬币朝石某某丢过去,为此事,朱某与石某某发生了争执,后石某某将朱某的颈部挠伤。

  民警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石某某气冲冲扔钱并将朱某抓伤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了解到石某某家境贫寒,儿子痴呆,六十五岁的高龄仍外去务工,确实不易,民警通过理性分析和情感沟通将双方当事人的问题公平的予以解读,遇到问题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能将问题合理的处理好,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就出言不逊,甚至拳脚相加,这些都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在民警耐心温情的调解下,朱某接受了石某某的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化解矛盾,双方对民警的耐心调解表示衷心感谢。

责编:李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