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

19.03.2015  11:11

  3月1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3月23日至26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建议会议议程为: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书面);审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邮政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草案》;审议《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情况作了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相关机构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4年信访工作情况和2015年信访工作安排的汇报,对人大信访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进步充分肯定,原则同意2015年信访工作初步安排。会议要求,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紧密结合人大信访工作实际,把改革精神和法治精神统一起来,把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高度来把握,从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制机制的实践深层来突破,推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乃至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