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品厂家“猫腻”最高可奖20万

22.06.2014  08:41

  6月20日,省食药监局举行动员会,在全省启动“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活动。30万张宣传单、8000套宣传牌将发到全省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动员企业员工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举报行业内部潜规则及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许多食品安全案件,特别是一些重大案件,往往来源于企业内部员工的举报。”省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全省共统一印制《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提示》宣传单,计划在今年9月底前将宣传牌悬挂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厂区显著位置,将宣传单发放到企业员工手中。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查实和处理每一起投诉举报,对企业员工举报的行业内部潜规则及违法违规行为逐一核实,对查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兑现奖励、并为举报员工保密,绝不让违法企业有机可乘蒙混过关。

  《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举报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罚没款入库金额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奖励举报人500元;1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5%奖励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法院判决有罪,被处罚金的,按罚金的5%奖励举报人;被判处刑期的,刑期一年以下的(含一年)奖励举报人5000元,刑期一年以上的按每超过一年奖励5000元累加。每次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