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临泉县一教师抵押“工资卡”诈骗20余万元被判刑

04.12.2015  15:52

  临泉县一名小学教师韩某以工资卡做抵押,诈骗20余万元。于近日被临泉县人民法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4万元,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的款项。

  50岁的韩某是临泉县一所小学的教师。2011年初,韩某曾向吴某借款9万元,吴某多次找韩某催要借款,韩某却无力归还。吴某见韩某无法还钱,趁机提出和韩某一起做收购玉米生意,并且让韩某负责账务和资金往来,以此来抵扣借款。“欠钱心急”的韩某爽快地答应了与其共同做生意。

  已经欠了“一屁股”债的韩某,哪里还有多余的钱去做玉米生意?为了不用再还借款,他决定“铤而走险”。韩某利用自己是教师的身份,用工资卡做为抵押,多次从沈丘县李老庄乡的居民曹某处购买玉米。当曹某多次找韩某索要欠下的玉米款173300元时,他都以销出的玉米款未要回等多种理由,拖欠不还。韩某还用同样的手段,先后从徐某、张某等人处购买玉米,一共拖欠256100元的玉米款,一直未还。

  案发后,警方调查得知,韩某在购买玉米之前,工资卡已经被他人扣留,他却依旧以抵押工资卡的方式骗取受害人,韩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编织各种谎言的“人民教师”,受到法律的审判。(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