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临泉:为争回房屋产权 儿子状告继父

03.04.2015  12:20

  若不是生母突然离世,继父不愿搬离,向杰(化名)与继父的关系应该不会这么僵。可如今,“父子”俩矛盾越来越大,甚至到了反目的程度,向杰想讨回住房,可他继父拒绝离开。

  为此,向杰状告了继父。临泉县人民法院认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以登记为准,判定向杰的继父从该住房搬出,限期40天。可此事并没有解决。

  父亲病逝后的第三年,向杰的母亲再嫁,并与吕姓男子登记结婚。结婚后,向杰的母亲搬入吕姓男子家。

  2007年9月,做生意挣了钱后,向杰就在该县城购买了一套住房,让老人们搬了进去,但房产证上产权人是向杰。向杰说,虽然吕姓男子不是他的亲生父亲,考虑到母亲能有幸福的晚年,他对待继父像生父一般。

  2013年12月,母亲突然离世,向杰想要回住房,但遭到了继父的反对。向杰提供了房屋产权证等,希望继父可以尽快搬离,但继父却不这样认为,他表示住房为共同出资购买,自己应享有居住权。

  “协商多次后,老人还是不愿搬离。”向杰称,老人不但不搬离,还拒绝他进出房屋。

  2014年5月,向杰向法院提起诉讼,称继父侵占了他的房产,临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组成合议院,于同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结合原、被告陈述、庭审笔录及相关证据材料在卷佐证,法院认为,原告依法取得了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对该房屋享有占用、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被告辩称其作为房屋共同出资人,应享有居住权的抗辩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判决,鉴于被告另有住所,被告应于判决之日起40天内从该房屋搬出,如对判决不服可进行上诉。

  后来,向杰的继父提起上诉,但不久后又申请撤回,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了撤诉。

  尽管胜诉了,向杰发现问题还是没能解决。

  “老人还是不愿搬离。”向杰说,超过法院下达的最后搬离时间后,见继父仍没有搬出房屋,他又找到“中间人”劝说,可都没有成功。

  一怒之下,向杰拨打了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

  昨日,颍州晚报记者见到了法院判决书和相关证据,告知需要采访向杰的继父,但向杰家人表示反对,称他们还有顾虑,暂不需要媒体介入。

  随后,向杰说,他已写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并于近日向法院递交,申请强制执行。 (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