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送培送教”工作的通知

11.06.2014  16:42

皖教师资函〔2014〕26号

各试点项目县教育局,有关省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精神,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201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14〕17号)要求,进一步推动高等师范院校与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协同攻关,进一步推进市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质量,促进地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地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在2014-2015学年度,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送培送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安排

(一)改革试点项目县。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体,本次安排岳西县、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蒙城县、灵璧县、萧县、霍邱县、寿县、枞阳县10个项目县与省属师范大学、师范学院联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二)试点结队安排。改进培训模式,实施合作培训,推进高师院校与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结队,建立教师培训新体系。本次结队安排为:霍邱县、寿县、枞阳县与安徽师范大学结队,灵璧县与淮北师范大学结队,利辛县、临泉县与阜阳师范学院结队,岳西县与安庆师范学院结队,蒙城县与合肥师范学院结队,颍上县与淮南师范学院结队,萧县与宿州学院结队。

二、送培送教形式

(一)送培送教范围。各试点项目县教育局要围绕中小学教师“有效教学模式”培训主题、聚焦打造高效课堂,或围绕幼儿园教师“问题解决”培训主题、聚焦保教实践技能提升,协同选定在职教师岗位培训的学段和学科,遴选100名参训教师,组织和落实在职教师岗位培训的“送培送教”培训环节。培训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培训学时为24学时。

(二)送培送教形式。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要基于学科教学实践(或教育保育实践),组织“送培送教”专家,采取“送培到县”方式,以“情景式”培训为主,开展集中答疑、示范教学、导师点评和交流研讨等活动,着力帮助试点项目县教师解决教学实践(或教育保育实践)共性问题。通过全程体验,务实专家引领和同伴互助,帮助参训教师着力反思教学实践(问题解决),提高参训教师适应新课改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三、送培送教要求

按照“合作培训、分工协作”的原则,本次全员培训“送培送教”工作,由试点项目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负责“送培送教”,并协同做好训前的“三个对接”工作。

(一)人员对接。各试点项目县教育局和师范大学、师范学院要重视本次“送培送教”试点工作,安排专门培训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落实,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人员名单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送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协同做好组织人员的对接工作。

(二)需求对接。各试点项目县教育局和县承办教师全员培训机构,要依据本县基础教育的现状和水平,应向“送培送教”高师院校申报意向的培训学段、学科,协同确定1个学段的2至3个学科。各试点项目县承办教师全员培训机构,落实按需施训,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汇总并提炼学科教学实践(或教育保育实践)共性问题,于2014年7月10日前报“送培送教”高师院校,协同做好培训需求的对接工作。

(三)实施对接。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职能部门,要依据试点项目县培训需求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科学设计“送培送教”实施方案,与试点项目县承办教师全员培训机构协商确定。要聘请本校教师培训专家2至3人、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1至2人,组建“送培送教”专家团队,协同做好组织实施的对接工作。培训经费由试点项目县承担。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资处邱志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丁士武。联系电话:0551-62817023(师资处),0551—62836284(中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cn(师资处),[email protected](中心)。

附件: 安徽省2014-2015学年度“送培送教”联系人一览表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