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晒”出2016年成绩单 监狱连续11年11个月无罪犯脱逃得逞 戒毒场所连续9年“六无”[安徽法制报]

06.01.2017  00:02

本报讯  “报告,这里是蚌埠监狱,监管秩序正常,请指示。”“这里是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治秩序正常。”……2016年12月31日下午3点,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指挥中心里,铿锵的平安报告声此起彼伏。全省监狱、戒毒场所正在通过“视频报平安”这种特殊的方式,传递着对平安稳定的坚守。

至此,全省监狱系统已实现连续11年11个月无罪犯脱逃得逞,全省戒毒场所已实现连续9年“六无”,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凝聚了民警们的智勇与心血。在当天下午随后举行的“平安行动”书面讲话中,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借此契机,全面梳理回顾了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工作,“”出了成绩单。

一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持续突破。扎实开展“基层监区建设年”活动,20所监狱矫治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减假保”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办理,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实现全覆盖,全省监狱系统实现连续11年11个月无罪犯脱逃得逞。深入开展“科学戒治发展年”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实施“3451”戒毒模式,举办安徽戒毒成就展和第二届戒毒人员康复运动会,戒毒场所实现连续9年“六无”。特殊人群管理不断深化,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就业、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保障机制,扩大电子腕带应用试点,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提高服务发展能力方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也积极作为。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等主动服务全省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建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2亿元,部署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同时,在稳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上攻坚克难。推动司法行政地方立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全票通过,《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取得积极进展。制定出台《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规定》,人民监督员管理逐步规范。修订出台《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日常管理,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彭继友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7年1月4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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