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召集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专题研究贯彻司法部大庆会议精神意见

26.06.2018  19:11

   

6月25日,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召集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专题研究贯彻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召开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意见。副厅长夏月星出席会议。厅律管处、法援处、律师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以及基层处副处级以上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主要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措施。

在听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姜明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的精神上来。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司法部会议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方向和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重点,即传承、弘扬好“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调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调顺民心民意,密切党群关系,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要把握工作主题。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是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开展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主题,安徽省作为试点省份,要牢牢把握这个主题,紧紧围绕以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全面推进我省的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三要抓好序时推进。 司法部近期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国性的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工作部署,列出时间表和任务清单,加强督查指导,切实把这项活动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尽快研究我省贯彻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标准要求,确保意见精神层层落地落实。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 要加大内部资源的整合力度,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要加强外部协调联动,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政法委汇报人民调解工作,争取重视支持,加强与综治、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注意吸纳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推动形成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格局。

夏月星副厅长就贯彻司法部会议精神抓好相关落实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厅基层工作处)

省司法厅会同省高院联合召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近日,司法厅
安徽省力推“访调对接”排难解纷
  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出台相关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