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监管应鼓励创新 不妨先试点积累经验

03.11.2015  03:59

  专家论道专车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自10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此次新政给予网络专车合法的地位,在交通运输部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半月统计情况中,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也成为了公众意见反馈最为集中的内容。为助力专车改革,传递“安徽声音”,安徽商报11月2日举办“专车新政研讨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司机、乘客代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新政建言献策。省运管局客运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宁青表示,此次会议收集到的各方意见,将会传递到交通运输部。

   一、专车怎么管?

   专车是共享经济下的创新

  “我个人看法,专车是共享经济下的创新,不能单纯理解为出租车在现代互联网时代约车的手段,过去打车在路边招手,现在有网络了,用手机解决了。”北京大学新媒体营销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旗戟说,在新政中,提到了“部门联动”,对于专车来说,应该就是打造一个融合智慧交通、智慧公安、智慧税务、智慧就业等多部门介入的平台。“一个司机要申请成为专车司机,专车平台应该可以非常便捷的核实他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受过处罚,车辆是不是适合营运。如果发生了欺诈、宰客行为,这个平台可以直接处罚。”

  马旗戟认为,理想的管理模式应该是“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新政要求专车平台要在全国2800多个县级以上地区申请营运许可,同时车辆和司机还要再向当地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审批。这样对于平台来说,行政成本会非常高,也不符合‘互联网+’的发展趋势。”

   各地管理要避免“一刀切”

  “针对专车管理,我想说三层看法。第一层是应该有服务意识;第二层是支持创新,支持市场介入;第三层则在管理上,各地要避免一刀切。”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知名法学专家汪涌认为,交通运输部正在征求意见的两部法规,其立法目的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出行安全。但实际上,宰客、乘客人身安全等问题在传统出租车行业同样存在,在新的业态里,这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汪涌表示,这些问题通过专车司机买保险、验证专车司机、介入平台司机的真实身份等都可以解决,从技术上也完全可以实现,还可以通过对车型、车龄、车况和保险的审核标准替代车辆变更营运性质。“在专车服务中,通过这些方法,乘客的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政府没有必要再增设行政许可。”

  汪涌认为,各个地方交通状况差异性大,出租车的管理情况也不一样,管理上不能“一刀切”。国家应该鼓励地方试点先行,在没有足够的经验之前,应鼓励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方案,尝试一段时间后总结积累经验,再制定全国性的政策法规。安徽作为中部省份,也应该在创新、转变观念上有突破。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