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上班迟到挨批评 男子持菜刀砍工头进班房

23.06.2014  12:08

  因上班是否迟到一事遭到工头训斥引起争执,情绪暴发的工友郑强举起菜刀怒砍工头,致其轻伤。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郑强拘役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9日早晨,被告人郑强和工友杨勇因上班是否迟到一事与工头吴刚、被害人高发贵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斗,后双方被人拉开。尔后,被告人郑强在其工地宿舍内将此事电话告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孙老板时,被被害人高发贵听见。高发贵冲进郑强的宿舍,指责郑强向孙老板告状,并欲殴打郑强。郑强见势,随手取下挂在墙上的一把菜刀,朝着被害人高发贵的头、面部及腿部连砍数刀。经鉴定,被害人高发贵的伤情为轻伤。

  事发后,被告人郑强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郑强向高发贵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8625元,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主观心态及归案后的认罪态度、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