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通报三起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情况

22.07.2017  13:13

   一、来安县大英镇方成化工公司环境污染治理不力问题。 来安县大英镇辖区内方成化工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被上级环保部门多次通报督办,来安县大英镇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来安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原大英镇党委书记)张芝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来安县大英镇主任科员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安县大英镇广佛村原支部书记汤发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凤阳县东阳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晶源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凤阳县东阳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三同时”未验收且未达到废水零排放、晶源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排放废水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凤阳县环保局监管不到位,凤阳县小溪河镇未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未及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凤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杨夕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凤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夏学光、凤阳县凤宁产业园环保科科长周波作出书面检查;凤阳县小溪河镇金庄村支部书记申正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凤阳县小溪河镇副镇长胡望作出书面检查。

   三、全椒县大墅镇刘兴村徐家湖村民组村民生猪养殖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全椒县大墅镇刘兴村徐家湖村民组村民生猪养殖造成环境污染,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全椒县农委(粮食局)、全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执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金宗俊,全椒县农委(粮食局)党组成员、县畜牧兽医局长黄佑权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全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业珊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全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曹发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全椒县大墅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蔡兴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滁州市纪委)

原标题: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毛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