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坚持三个突出 积极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

07.04.2017  07:45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审计监督全覆盖精神,近日,省财政厅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财政部门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意见》(财预〔2017〕289号),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意见》以审计整改落实为导向,突出责任压实、工作落实,细化不同层级间、不同部门间以及财政部门内部的责任,确保审计配合及整改见事有人、落地有声。完善审计整改“三单”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制定审计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格执行“销号”管理和整改报告制度,认真梳理问题,深入查找症结,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审计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审计监督约束性,将审计监督与资金安排、效能考核挂钩,着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积极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二是突出固本强基。《意见》立足财政管理自身,积极落实预算监管全覆盖、财政资金制度全覆盖,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主动防患问题发生。一方面,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提出管理要求,增强预算硬化性,形成预算监管循环系统。另一方面,围绕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使用运行过程,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制度建设提出意见,着力构建与审计监督全覆盖相适应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突出配合保障。《意见》要求增强审计监督全覆盖重要性认识,建立健全三个工作机制,为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全方位支持。完善联系协调机制,积极引导审计关注重点领域,主动听取审计意见建议,夯实审计配合及整改工作基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及电子数据信息,及时掌握审计反映的财政财务问题,增强审计、财政工作合力。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保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此外,《意见》还从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等方面对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