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严打超载超限车辆

19.09.2016  19:36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8月中旬,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召开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吹响了治超‘攻坚战’号角,9月21日起,我省将陆续开展治超三个专项行动。”昨天,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掷地有声地说。江宗法称,这是新形势、新标准下启动的新一轮治超行动,重点通过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最终达到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有效遏制农村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目标。

   新形势

  “老问题”出现“新苗头

  “安徽从2000年启动治超,至今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2014年省人大颁布实施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为治超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江宗法称,目前我省货车超限率由原先的4%下降到1%以下,交通事故率、人员死亡率也下降明显。江宗法介绍,治超工作局面逐步好转,但也出现一些新问题,首先治超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市县政府对治超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个别区域重要路段货车超载严重。

  其次是治超合力不稳固,包括同一地区间各部门配合不够默契,市与市之间的联动、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的治超合力没有形成等。再次是“双超车”绕行情况比较突出,高速公路治超有待加强,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检测装置加装改造进展缓慢。

  江宗法称,这些新问题出现,意味着我省治超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必须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新标准

  交通、公安统一执法标准

  治超已多年,但由于交通、公安两部门认定执法超限超载的标准不统一,群众意见较大。“新一轮治超有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统一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江宗法说。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门依据车辆轴荷和路桥承载能力进行超限管理,公安部门按照行驶证标注载质量进行超载管理。此外,2004年国家虽出台强制性标准,提出了车辆生产标准,但在实际执行中,各部门依旧按照各自标准执行,造成超限与超载标准不统一、车辆管理与车辆生产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为解决这一问题,此次治超结合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新国标中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统一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

   新举措

  三大行动剑指“双超车

  为确保此轮治超取得实效,我省近期将陆续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以强有力行动严打超限超载车辆。据介绍,一是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通过加强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登记检验、使用等环节监管,从车辆生产源头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整治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以及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进路警联合执法,按照调整后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行处罚、记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车辆运输车生产、改装、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通过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营现象。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方强 鲍双兴 刘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