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一家人为争86万元抚恤金反目

14.10.2014  12:53

  在一起案件中不幸身亡,亲人为争夺政府发放的救助抚恤金而反目。日前,界首市法院法官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使这笔救助抚恤金被合理分割,一家人重归于好。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王某某是一个走南闯北的生意人。7月28日,王某某在一次事故中不幸遇难,获得一次性特殊救助抚恤金86万元。

  王某某的父母领走了这笔救助抚恤金,悉数存入银行。王某某的妻子料理完丈夫的后事,与公婆商量分配该笔救助抚恤金,遭到拒绝。为此,双方发生了口角。

  公婆认为,这笔钱是儿子拿命换来的,如今儿子走了,自己养老需要钱,儿媳妇还年轻,今后一定会改嫁,所以一分钱也不能给。

  王某某的妻子将公婆推上被告席,要求公婆将丈夫拿命换来的钱还给自己和孩子。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考虑到原、被告的特殊关系,决定采取庭前调解。最终,在亲情面前,双方含着眼泪达成了调解协议,合情、合理、合法地分割了这笔救助抚恤金。公婆、儿媳互相承认各自的过错,表示今后和睦相处。

  公民死亡救助抚恤金,是国家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直系亲属、配偶或者生前所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抚恤、救济死者家属。本案中,原告和被告都能够主张领取抚恤金。(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