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108个县级中心 1.5万余村级工作站 安徽社区矫正数字看成绩[安徽法制报头条]

13.02.2015  22:12

完善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16个市、103个县(市、区)单独设立社区矫正机构;强化场所建设,108个县(市、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15644个社区(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提高保障能力,5个市建立了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2014年,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亮点纷呈,交出漂亮成绩单。

2014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从健全执法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提高保障能力、提升矫正效果入手,扎实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全年接受社区服刑人员27251人,同比增长7.5%,解除矫正25260人,年末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9426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再犯罪率持续控制在0.11%以下,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安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注重顶层设计健全执法制度

2014年,省司法厅会同省综治办、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出台《加强罪犯交付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分工和制约机制。积极与其他政法部门研究制定《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治安处罚适用、抓获与送交执行、脱逃追捕、临时羁押、收监执行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编印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大纲》,指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和教育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强化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

成立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级层面的领导、协调、运转机制。同时,加强市、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指导市、县(市区)将社区矫正机构调整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

截至2014年底,全省16个市、103个县(市、区)单独设立了社区矫正机构;其中3个市社区矫正机构高配副处级,5个市设立支队、27个县区设立大队、局。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社区矫正工作成败在基层。 2014年,我省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全省10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社区矫正中心,15644个社区(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打通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19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首批社区矫正示范单位。同时,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选派108名监狱戒毒民警到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挂职,通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岗位政策,全省共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460名,招募社会志愿者4.3万人,打造一支专辅结合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部分市、县建立了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的保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自主研发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区矫正定位系统,实现定位系统移动、电信和联通“三网”接入。截至2014年底,全省定位手机10209部,占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25.9%,为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狠抓任务落实提升矫正效果

2014年8月,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部署。

全省社区矫正机构以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为目标,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日常报告、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等制度,运用手机定位、刷证报到等手段,启动重点高危人员电子腕带实时定位监控技术,严格奖惩措施。2014年全年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着力提升教育矫正效果,联合民盟安徽省委开展“黄丝带社区矫正帮教行动”184场次,参与人员7643人次。 2014年全省分别建立就业、教育、社区服务基地531、722、1706个,组织集中教育32.6万人次,社区服务31.4万人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2.1万人次、技能培训9820人次。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去年一年落实低保700人次,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就学指导1.1万人次。彭继友

稿件来源:2015年2月13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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