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出庭应诉很少见

30.10.2014  12:13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亮点之一是提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如果审议通过,这一规定将进入法律,成为刚性约束。其实,在这之前,“民告官”案件中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在我省合肥、六安等市已有多年实践。这一情况如今进展如何?昨天,记者进行了调查。

   合肥出庭率全省最高

  据了解,早在2007年,合肥市在肥东县等6个单位,开展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试点工作。到2012年底,合肥专门制定出台了《合肥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了五种情形下,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

  在省高院2013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中,合肥市区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率30%,为全省最高。合肥市中院行政庭庭长施光远告诉记者,这一比率今年会有所提升。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已超过1000件,数量猛增。

  记者了解到,除了合肥、六安外,其他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比率并不高。

   “一把手”应诉很少见

  采访中,记者发现,到法院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首长,多为副职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少见“一把手”亲自出庭。

  合肥庐阳区法院和蜀山区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曾有过“一把手”亲自出庭的案件,但大都发生在2008年和2010年。最近一两年几乎没有。

  去年8月5日,合肥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关于治安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时任合肥市包河公安分局局长王万成亲自出庭应诉。这是包河区法院首次审理由政府部门正职领导出庭应诉的案件。

  据统计,合肥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审理的200多个有“行政首长”出庭的行政案件中,“一把手”出庭应诉比例不到10%,绝大多数由分管的副职领导参与庭审。

   出庭应诉往往“不出声”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们往往“不出声”,有的对案件事实不够了解,有的未能掌握相关诉讼规定,有的对案件审理流程不熟悉,导致在案件审理时比较被动。

  对此,施光远认为,一般来说,行政案件会涉及很多专业的法律问题。作为一名行政机关首长,对这些问题未必能全部掌握。

  “其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有很多好处。

  就案件本身来说,行政首长出庭可以化解对方不少抵触情绪。对自身所在单位来说,将来实施类似行政行为时,也能更加规范。”施光远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能获得老百姓的信任,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此外,在省高院报告中,建议在行政机关年终考核中,加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率、败诉率、自动履行率等指标的考核、奖惩力度,并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在法治的框架内自觉依法行政。(袁星红)

  合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形

  年度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

  社会影响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

  对本机关行政执法活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通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