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司法局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23.10.2015 11:4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完善律师服务机制。积极推选律师担任市委市政府、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法律顾问。创建“律师调解中心(调委会)”,完善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全面推进“律师进社区”,参与涉法纠纷调解,提供诉讼代理或非诉讼代理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联调,协同维护社会安宁。二是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通过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议案等方式提出律师执业中的困难,争取相关部门回应和落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出台规范律师与法官交往行为规定,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探索在规模较大律师事务所推进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试点分级管理工作,完善协会专业委员会配套保障平台。三是依法监管律师执业活动。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律师执业奖惩机制,强化准入、退出管理。制定完善律师违规行为认定、记录和披露、业务卷宗质量检查等规范执业纪律行为方面的规则。成立律协诚信建设与纪律惩戒委员会,把好投诉案件的受理、调查、处分、复查等关口,提高投诉查处工作效率和质量。四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将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执业纪律教育、律师文化建设、公益活动开展、社会责任承担等结合起来,深化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工作,实现律师党建工作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马鞍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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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5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