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免收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01.07.2014  18:16

  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蚌埠市免收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3项审批前置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市、区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收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近5000万元。

  记者从昨日市物价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改善投资环境,推动蚌埠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近期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办,对蚌埠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前置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专项调研,形成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按照市政府《关于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7月1日起,对在蚌埠市园区投资的工业项目,免收国土、质监等15个部门的土地登记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等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教育、公安等13个部门涉及工本费类、登记类、资质评审类、检验类共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审批前置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在整体降低收费标准的同时,对工业项目,免收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雷击风险评估等4项收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的20%收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等8项减半收取。同时对省级定价的涉税鉴证等6项收费一律放开,由相关中介机构自主定价。据测算,预计年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近5000万元。

  “免收降低放开项目达64项,政策优惠幅度力度是历年蚌埠市之最。”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21个部门45项收费,政策涉及面广、含金量高。比如,免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省内合肥、安庆、淮北等市入园企业第一年免收,蚌埠市无入园时间概念,只要园区工业项目即可长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为确保免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市物价部门将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扎实推进减负工作。该负责人提醒收费单位要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场所公布降低后的收费标准,亮证收费。对拒不执行此收费规定的,价格部门将予以查处。(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