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至9个

10.04.2015  13:21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决定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市议事协调机构再次进行调整。

  据悉,在原保留的21个议事协调机构中,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取消或退出12个,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市廉政风险防控指导协调小组、市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保密委员会、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阜阳市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新一轮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工作,切实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事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在今后成立新的与纪检监察职责无直接关系的议事协调机构时,不再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三转”要求,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 (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