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纪委通报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公款私存典型问题

24.12.2015  19:09

  12月24日,六安市纪委通报了六安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白蚁防治研究所)公款私存典型问题。

  六安市纪委在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款私存”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市房管局下属二级机构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白蚁防治研究所)涉嫌“公款私存”,检查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经查,陈宏前在担任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白蚁防治研究所)财务科长兼主管会计期间,同时负责白蚁防治合同签订及白蚁防治费收缴工作,出于方便工作考虑,经单位领导同意,将收取的款项暂存于其个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其后在银行工作人员劝导下,对公款进行理财,2012年元月至2014年4月底共计规模约120万元左右,累计产生利息收益37205.15元(至检查日利息收益未动用、一直存放在个人存款账户内),造成公款私存事实;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白蚁防治研究所)出纳会计李燕自2012年以来,因单位保险柜曾经被盗,出于方便日常工作需要及压缩下年目标任务的考虑,经单位领导同意,将收取的款项分别存储于个人存折徽行账户和建行账户内,2012年元月至2014年4月底共计规模5万元左右,累计产生活期利息收益179.45元(至检查日利息收益未动用、一直存放在个人存款账户内),造成“公款私存”事实。

  陈宏前、李燕两位同志身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违反了财经纪律,2015年3月,陈宏前受到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被免去财务科长职务,调离财务工作岗位,市住建委全系统通报;李燕受到警告处分,由质检科科长降为副科长,调离财务工作岗位,市住建委全系统通报。

  马爱荣身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在工作中对财务人员疏于监管,且授意违规,应负领导责任,2015年3月,马爱荣受到记过处分,停职检查,市住建委全系统通报。2015年5月,马爱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违纪违规问题,暴露出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缺失,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深刻领会并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进一步加强对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要严肃查处、坚决问责、通报曝光,坚持开展“一案双查”,做到对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零容忍”。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健康安全运行。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带头依纪依规办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