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变开启精准普法模式[安徽法制报]
“去过很多城市打工,还第一次遇到称呼我们为‘新市民’;像这样每个月都有安全培训、法制教育,也是第一次遇到。”7月31日,在合肥“百利广场工程”项目工地的“农民工普法学校”,30多名建筑工人正通过远程视频教学系统收看“工地消防安全教育片”,来自四川的打工仔刘超对新市民的称呼和普法教育连连称赞。
2013年,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普法对象从过去的“广撒网”,转变为“精聚焦”。所谓的“新市民”,是指在合肥的外来务工人员、拆迁安置转为市民的农民、在校的异地大学生等。为做好“新市民”普法工作,合肥市普法办联合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新市民学法用法读本》,该书由司法局、城管、人社、教育等17家部门共同编写,内容包括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户籍与社区管理等,并以问答式、案例分析、流程图等形式呈现,通俗易懂。合肥市市长张庆军为该书题写《致合肥新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作为前言。“首期印刷的12000本,已陆续在新市民普法学校、社区法律图书角等普法阵地推广和发放。”合肥市司法局副局长项红星说。
除实现普法对象的转变外,在普法模式上,则实现了由“活动式”向“项目式”转变。“过去的普法宣传,往往通过开展一些街头活动进行,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目标性、针对性不强,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项红星说。为满足普法对象的需求,合肥市普法办面向各县区、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等部门征求“法制宣传需求项目”,选派20名律师、学者等组成普法骨干,与项目需求进行双向配对,为每个单位因地、因时、因人开设专题法制讲座,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而为改变以往“说教式”普法宣传,在普法手段上,合肥市则实现了向主动启发式”转变,通过多种途径,让普法对象参与到具体法制活动中。本报记者袁中锋 实习生王洪伟
稿件来源:2014年8月7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