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出的枪导致一人死亡 男子被判刑

22.09.2014  06:32

  酷爱气枪的寿县水电工宋某,从网上买来枪械部件,对枪管进行加工,再通过网络加价售出,销售遍及四川、湖南、江西和安徽等地。近日,宿松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3年期间,宋某累计出售枪械散件共134件。其中,吴某(另处)购买了一根枪管、一个消音器,并将该枪管与其他部件组装成气枪出售给施某(另处),施某持该枪在宿松县孚玉镇致一人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法律法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故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