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长江长小区里这家“SPA会所” 竟是个卖淫窝点

02.06.2015  17:09

  拥有大学本科文化的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租房子、招聘小姐、通过网上招嫖,成了一名皮条客。近日,因犯介绍卖淫罪的刘某被弋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2013年5月7日,刘某在长江长小区12幢租赁了一套房屋。至同年6月底,刘某在该室经营“金妃家庭SPA会所”,并申请了微信账号和QQ账号,用于对外发布广告,招揽客户。同时在网上发布了招聘按摩技师的广告,购买了情趣内衣和情趣道具等供卖淫使用的物品。

  刘某与前来应聘的女按摩技师约定,女按摩技师为男顾客提供性服务,每接待一名客人后,便在便签纸上自己名字后面登记该客人的嫖资,刘某每晚从女按摩技师每次所得服务费中抽取200元。至被查获时止,该会所的三名女按摩技师共接待客人13人次,获得嫖资7800元。

  2013年7月16日晚,在该会所内,女按摩技师张某某、戚某某、余某某分别为三名男性客人提供有偿性服务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扣押违法所得6410元、发布广告招揽顾客所使用的苹果牌平板电脑一台,苹果牌、三星牌手机各一部。

  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期间,刘某退出违法所得1390元。为争取宽大处理,刘某先后两次向公安机关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容留三人进行卖淫活动13次,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并属情节严重。根据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决定对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15000元。(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