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后督查工作

30.08.2017  23:41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确保所有信访交办件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巩固信访件整改成效,黄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后督查工作,从8月至12月,分2组每月赴各区县督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86件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是否按照整改方案时序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各区县已上报办结的信访件是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或出现问题反弹。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重复交办、群众投诉不满意、未办结以及追责问责未落实的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尚未办结信访件整改进度进行每月调度一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加强通报曝光,严肃责任追究,督查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将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督查组形成的督查报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治不力、治理缓慢的信访件予以媒体曝光;对谎报瞒报或者出现问题反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