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货车司机:真相越来越近
“真相到底是什么,庭审辩论之后就一清二楚了。”歙县半挂货车司机汪国财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日前宣布,汪国财起诉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绕城公路大队一案,将于3月25日再次开庭。
货车司机:可能再委托别人出庭
2月11日,歙县半挂货车司机汪国财起诉杭州交警部门一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
据悉,2月11日那次开庭主要由原告被告提交证据,并当场对证据逐一质证。“我应聘了新的公司,因为要挣钱养家,开庭那天我根本没法走开,只能委托别人替我参加庭审了。”汪国财说,他委托了大货车所在的运输公司调度部门负责人郭先生以及代理律师赵律师出庭。
昨日,汪国财告诉记者,他已经接到了新公司的任务,3月9日就要开始跑长途,“3月25日开庭时,我可能还在跑长途呢,可能还会委托别人出庭。”庭审辩论:将围绕三大疑问展开
汪国财告诉记者,上次开庭原告和被告提供的证据集中围绕三个疑问,“这次庭审辩论,这三个疑问如果解开,我认为就能求到车祸真相。”
这三个疑问是什么呢?半挂车所属运输公司负责人姚老板说,首先,车祸发生后,交警对半挂车和货物称重,汪国财都不在现场,所以,他们认为交警称重程序存在“漏洞”。除此以外,半挂车途经黄山高速收费站时就称过重,这与车祸后交警部门称重的结果并不符合。
姚老板介绍,第二个疑问,就是半挂车制动是否合格的问题。“这起车祸是去年6月12日发生的,我们公司的这辆半挂车去年5月才通过检测,制动是合格的。”姚老板出具了一份机动车的检测报告,该报告与杭州交警两次委托一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并不一致。
“最后一个疑问,就是车祸后消防部门赶到,为了防止半挂车起火,他们朝运载的木头上喷水。”姚老板说,而当时交警称重,并没有考虑到喷水的问题。
“现在杭州交警判定汪国财负车祸次要责任,浙大副校长负主要责任,可我们提交证据显示的三个疑问并没有解决。”姚老板希望,即将进行的庭审辩论,能将该车祸的真相呈现出来。(石龙水 记者 向凯)
□新闻回放
◎去年6月12日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驾车在杭州绕城公路出口附近,与汪国财驾驶的半挂货车相撞,吴平当场死亡。
◎去年9月3日杭州交警部门公布车祸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吴平负车祸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去年9月27日杭州警方出具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维持原认定。
◎去年12月22日汪国财赶赴杭州起诉当地交警部门。
◎今年2月11日汪国财起诉杭州交警一案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