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13.08.2015  18:58

 

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日前,省厅印发《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皖司发〔2015〕49号),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以“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坚持诚信执业、始终坚持规范执业”为主要内容的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培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全省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列为各级各类律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组织编写《安徽省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学习读本》,组建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宣讲团,筹建安徽律师学院。省厅年内举办两期全面依法治国专题教育培训班。

二是进一步规范律师队伍监督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律师事务所对律师队伍和律师执业行为的直接管理。建立全省律师宣誓制度,出台《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律师宣誓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岗在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中的榜样示范作用。严格执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冒充律师执业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后仍然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优化律师行业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关于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的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解决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律师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皖司通〔2015〕41号)要求,切实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应由审批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规定。继续推动各地采用政府购买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四是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党建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在律师中特别是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律师队伍中的党员比例,扩大律师行业党的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律师队伍健康发展。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与“三严三实”教育、“律师党建提升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联动发展、协同发展。

(厅律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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