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工业园腐败窝案陆续开审:两副主任被判刑

12.01.2015  11:19

  去年10月16日,安徽商报披露了合肥市庐阳工业园窝案的相关情况,包括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李某某等多人被立案调查。 1月5日,记者了解到,法院已陆续对该系列窝案开庭审理。其中,管委会原副主任徐某某和刘某某均因受贿被判刑,而曾经给两人行贿过的沈某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纪工委书记送他去投案

  刘某某今年55岁,曾先后担任庐阳工业园管委会规划用地处负责人及处长、基础设施建设处负责人、拆迁办负责人、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2010年11月,他调到双岗街道工作,历任双岗街道副主任、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去年6月5日,庐阳区纪委通过双岗街道办事处通知刘某某到纪委办案点接受谈话。当天上午,刘某某在双岗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丁某的陪同下到案,如实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庐阳区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某在2003年3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利用负责庐阳工业园基建工程招标、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等工作之便,非法收受沈某、唐某、吴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22.4万元、购物卡1.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鉴于刘某某有投案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庐阳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副主任落马在退休前

  徐某某是在庐阳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的任上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的。

  在退休前不久,徐某某却“出事了”。据了解,去年5月23日,徐某某接到庐阳区纪委通知,主动到办案点接受调查,如实交代了受贿的犯罪事实。去年5月29日,庐阳区纪委将徐某某移送司法机关接受处理。

  庐阳区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徐某某在担任庐阳工业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拆迁安置补偿、物业公司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计人民币13.5万元、购物卡6000元。

  日前,法院综合徐某某具有自首等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一名行贿人“拉”下7人

  刘某某与徐某某不仅是同僚,还曾共同收受过沈某的贿赂。

  日前,庐阳区法院审理了沈某犯单位行贿罪一案。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7年期间,沈某在其父亲沈某某的安排下,为某公司在土地转让、拆迁补偿等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人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15.4万元。记者梳理发现,沈某的行贿人员中,除了刘某某、徐某某外,还包括时任庐阳区工业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李某某、邵大郢村委会主任沈某乙、副主任杨某等共计7人。

  去年5月16日,沈某被庐阳区纪委办案人员带至办案点接受调查,期间供述了向杨某等人行贿的犯罪事实。 1月5日,记者获悉,庐阳区法院判处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判处沈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