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26.06.2014  19:32

今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部署,2015年前,我省设市城市(含县一级)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阶梯水价制度。

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王健 市场星报记者 任金如 张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