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15年上半年积极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阳光救助
2015年上半年,五河县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圆满完成了春季学期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科室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具体负责方案的制订、实施的细则、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组织,明确校长是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保障必要的办公经费。教体局与各校校长签订学生资助工作责任状,校长与中层领导、班主任逐级签订资助工作承诺书,任务分解到人,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规范操作 阳光救助
规范认定办法。学校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审核认定受助对象,使国家助学金真正用到最困难的学生,做到逐人审核、单独建档。在中职学生中重点审核异常情况学生,做到逐人审核、单独建档。
规范公示办法。实行一申请、二审核、三公示。对受助学生名单,采取由县资助中心统一公示的办法,纸质受助学生名单加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章后在学校张贴公示,同时在县教体局和各校网站上公示,接受学生及社会监督。
规范学生资助卡的管理和使用。县教体局学生管理资助中心为所有受助学生免费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普高学生资助卡”,中职学校实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教育和校内资助三款一卡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银行卡统一办理并到校监督、集中发放,确保资助卡及时发到学生手中。为切实保证把学生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将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资金统一到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打卡发放。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学校及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只负责审核、汇总学生资助信息,资金发放全部由县财政局和银行组织发放,学校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经手资金,从源头杜绝了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挪用、抵顶、截留和套取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精准资助 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全县共资助10119人,发放资助金721.77万元。其中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13.64万元,共资助学生695人次;发放中职免学费资金52.46万元,资助学生547人;中职学校共提取事业收入5%的资金用于校内资助,发放资助金0.8万元,共资助学生48人;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4万元,共资助学生2420人;普高学校共提取事业收入3%的资金用于校内资助,资助资金24.9万元,共资助学生222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困生生活补助金368.75万元,共资助学生5900人;发放困难家庭幼儿入园教育资助金17.22万元,共资助287人。规范、严格操作,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效益。(钱友祥 孙继文 特约通讯员: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