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百千行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中安在线讯 安徽省农委近日下发通知,今年将在全省全省实施“百村示范、千村达线”行动计划,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村,消除一批“空壳村”(即无集体经营性收益村),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整体实力和水平。
《通知》提出2016年创建100个示范村、消除1000个“空壳村”的目标任务。其中,示范村的创建标准为主导产业突出、发展机制高效、经济实力较强以及农民增收明显。示范村集体资产总量和集体收入水平要在全县处于前列,村集体经营性年收益在50万元以上。同时,集体经济发展要在促进乡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集体分配收入在全县处于领先水平。
此外,以上年底“空壳村”数为基数,以达到集体经营性年收益2万元为底线,在全省消除“空壳村”1000个,让“空壳村”有可靠的经营项目、稳定的经营收入和较好的经营收益。其中,增收要具有可持续性,通过增收节支,当年村集体经营性收益(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支出)要达到2万元以上。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和各个村的集体收入状况,在此基础上,选择1-2个班子能力强、发展基础好、具有代表性的村进行示范创建。同时,以上年无集体经营收益村为基数,按照不小于20%的比例,确定今年拟消除的“空壳村”名单,并逐村建立工作台账。因地制宜帮助村集体把握自身条件,选准经营项目,从发展物业经济、盘活资产资源、开展有偿服务入手,增加集体收入。引导村集体创新经营机制,采取租赁经营、股份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降低市场和投资风险。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让广大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要着力在资金、项目、税收、用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当年安排的促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权制度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等试点项目,可优先在示范村组织实施。借鉴扶贫攻坚办法,对集体经济“空壳村”实行精准帮扶、精准脱壳。建立专门项目库,对“空壳村”进行专项资金扶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办法,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资金和形成的资产,通过量化参股分红或固定收益的方式,促进集体收入增长。(记者 彭旖旎)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