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交警四举措深入开展“守护平安—春季行动”

14.05.2015  19:11

  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紧密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四举措深入开展“守护平安-春季行动”,强落实、抓源头、重教育、严处罚,护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强落实。大队根据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春季交管工作实际,以“平安、畅通、有序”为目标,分别部署开展了春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和大货车违法行驶等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利用每周例会和月例会调度推进。二是抓源头。在深入开展“守护平安—春季行动”工作中,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全县9家客运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安全隐患。通过排查深入分析研判查找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路面中队依托公路防控体系执法检查站,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中型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学生接送车辆进行逐车、逐人检查和登记,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利用“一村一警”包村机制深入农村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排查,进一步夯实源头管理。三是重宣传。大队制定了《“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集中宣传文明行车行动和文明行路行动,邀请县媒体记者一线采访,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结合辖区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制作了一批交通事故展板,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广泛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在《凤凰台》报纸、小鱼儿网、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四大本地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提升交警形象,提高受众面。大队采写的专项整治新闻稿件连续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经济频道和省电视台采用。四是严处罚。执勤中重点查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和大货车违法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机动车违法未处理、电动三轮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从严处罚一起。

  行动以来,大队出动警力7350人次,警车1075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455起,,其中酒驾205人次、醉驾2人次,超速4914起、超员212起、超载119起、涉牌涉证503起、违停2688起,行政拘留3人,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