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评选百名“民族团结进步之星”

12.08.2014  13:51

  记者昨日从市民委获悉,合肥市于日前启动了百名“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活动,以推出一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组织肯定、群众认可、作风过硬、业绩突出”的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评选活动自7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

  市民委负责人介绍,此次评选活动以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企业、村(社区)为重点,通过群众自荐、基层单位推选、社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评选对象。评选可采取各类媒体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产生县(市)区“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结果通过一定方式在当地进行公示。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在本地评选结果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和比例构成,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报至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据了解,9月5日前,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全市百名“民族团结进步之星”。网上投票专区设于市民委网站(smw.hefei.gov.cn)开设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活动专栏中。(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