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破获“金利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高额利息作诱饵

08.07.2015  13:28

  每月一分五的利息,想存三个月、六个月、一年都可以,每月结算利息,到期偿付本金。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近日,蚌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的安徽金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做这样的“好事”,借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80万元。

  3万元现金,对于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来说,可不算少。所以,坐在蚌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里,正在接受询问的市民、78岁的李先生,欲哭无泪,“就拿了5个月利息,3万块本金都没了。”

  李先生家住航华小区,今年1月1日,他去蚌埠市一处菜场买菜,遇见了一个姓杜的姑娘。杜小姐说,她是金利通投资公司的业务员,现在正在募集社会投资,回报相当丰厚。

  “杜小姐告诉我,说投资的利息是月息一分五,也就是说,投资1万块,每个月有150块钱利息。”李先生回忆说,“于是,我当天就投了1万,第二天又投了两万,一共投了3万块,今年6月2日就能拿回本金。”

  后来,李先生总共拿到了5个月的利息,总计2250元。但是到了第六个月,李先生没拿到利息,就更别提拿回本金了。

  在记者采访这起案件的案情时,发现像李先生这样的受害人多达160余人,其中绝大多数是蚌埠市市民,很多人的损失比李先生还大。譬如,家住淮上区小蚌埠镇的徐女士先后4次把4万元现金,投给了“金利通”。

  今年5月5日,发觉上当受骗的徐女士来到蚌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时,已几近崩溃,“‘金利通’的员工葛某是我以前的同事、朋友。她介绍‘金通利’怎么怎么好,我才去的!”

  “今年6月4日,经侦大队民警在外地警方的配合下,在河南洛阳抓获了‘金利通’的老板李某、李某某。他俩也是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昨天下午,蚌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吴军告诉记者。

  吴军介绍说,2014年8月以来,李某、李某某伙同他人,在蚌埠市注册成立了安徽金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随后,该公司聘用大量业务员,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宣传所谓的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金利通’宣称,项目投资有高额利息回报,月息一分五,并以此为诱饵,和160余名受害人签订了项目投资管理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80万元。”吴军说,“其中172万元,被李某等人用于前期偿付本金、利息,其余的508万元都被卷走了。”

  今年5月案发后,蚌山警方调查锁定了李某等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发现两人都是河南省伊川县居民。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给您支几招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吴军说,近年来,此类非法集资类案件较为高发,初期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展到最后很可能演化为集资诈骗,导致很多受害人血本无归。如何防范?警方为市民支了几招:

  首先,市民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以货币形式为主,也包括实物形式等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以项目投资等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本质。

  其次,现存的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发案情况看,涉及内容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有: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等方式进行;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等方式进行;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