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原会长帮人隐匿公司资产获刑

08.08.2014  11:47

  在六安市华侨友谊公司改制过程中,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原会长束长辉(正处级)因犯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在退休之前,束长辉曾先后担任六安市商务局副局长、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副会长、会长、调研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2月至2004年3月,束长辉在担任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副会长、会长期间,在华侨友谊公司改制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冉昆峰决定联合他人共同买断,为降低成本隐匿公司资产,通过行贿束长辉等人获得关照,导致公司713万余元被冉昆峰非法转移。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追究束长辉的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一审法院对上述指控全部予以确认后,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