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举行执业律师宣誓活动[第344期司法连线]

01.06.2016  05:50

宣城市新执业律师宣誓

滁州市新执业律师宣誓

为引导全省广大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我省出台了关于实施律师宣誓制度的规定,确定每年的5月15日为全省律师宣誓日,全省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参加律师宣誓。宣誓完毕后,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经宣誓律师签署姓名的誓词一式两份,一份由宣誓律师收执,一份存入该律师执业档案。组宣摄

稿件来源:2016年5月2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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